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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3-06

洛阳市发明协会与尼泊尔吉夫腊子•阿斯力特研究中心签订合作交流意向书
洛阳市发明协会与尼泊尔吉夫腊子·阿斯力特研究中心签订合作交流意向书2023年6月,尼泊尔教育中心教育大使卢红军先生和尼泊尔吉夫腊子·阿斯力特研究中心萨格尔.纽帕尼博士带领的尼泊尔友好访问团,在河南商丘、开封、洛阳进行了友好访问。在洛阳访问期间,同洛阳理工、洛阳市发明协会等单位进行了深入友好的交流,并签订了为今后发展双方多方面合作的框架协议。6月19-20日,尼泊尔代表团到访洛阳,在洛阳理工学院,同学院领导和各单位嘉宾一起合影留念。 洛阳发明协会主席李克寒、协会文艺创新研究院院长杨岸、协会资深顾问中尼文化交流中心河南代表孟疆戈与尼泊尔访问团进行了友好交流。协会代表对尼泊尔访问团一行表示诚挚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并介绍了洛阳发明协会的基本情况。中国与尼泊尔是友好邻邦,洛阳发明协会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始终坚持国际化合作理念,希望双方加强沟通,能够长期与尼方在人员互访、教育科学研究、人文交流、社会文化艺术等方面,在多领域开展合作,希望能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共同构建国际合作工作与活动机制。尼泊尔代表团吉夫腊子.阿斯力特基金会和和吉夫腊子.阿斯力特研究中心主席、尼共联党蓝毗尼省委委员、尼泊尔蓝毗尼佛教大学汉语学科创始人Sagar Neupane博士对与发明协会签订合作交流意向书表示肯定,希望双方在艺术人文交流、旅游文化、科技创新研究和技能培训、企业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双方共同发展提供动力。会谈结束后,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洛阳发明协会主席李克寒同Sagar Neupane博士签订意向书协会文艺创新研究院院长杨岸同Sagar Neupane博士签订意向书 杨岸院长为代表团一行题赠 “中尼友谊万古长青” 留念 通过本次会谈和签约,将进一步拓宽洛阳发明协会国际化发展道路,提升协会战略定位、拓宽国际视野和完善服务机制。并以此为抓手推进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搭建国际化合作交流平台、丰富人才体系、研究国际化发展路径等方面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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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3-05

第五届中国机器人技能大赛在宁举行
5月20日,第五届中国机器人技能大赛暨机器人创新与实践论坛在南京工业大学举行,最终,天津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10所院校参赛队伍喜获大赛冠军。据悉,此次比赛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办,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检测与运动控制技术专业委员会、南京工业大学承办,共吸引了38所高校的近200支队伍参赛,全国各地的500多名机器人爱好者现场比拼。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比赛项目系学会专家学者首创,聚焦机器人的实际应用与创新实践,创新性地新设了云端机器人赛道。云端机器人就是运用云计算,云存储等云技术和网络通信资源,处理和共享信息,在提升机器人“智商”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机器人的成本。同济大学陈启军教授等五位嘉宾分别从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机器人+行业应用、机器人竞赛指数研究、科产教赛融合模式改革、云端机器人创新开放平台等角度作了专题报告,分享了研究和实践成果,14个赛项的冠、亚、季军分别进行了8场分论坛报告,交流分享核心技术方案和竞赛经验。(通讯员供图)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编辑:蒋文嘉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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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3-05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2.改革方向。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守正创新,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  二、战略任务  3.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主导推动、地方创新实施,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和改革探索意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4.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引导职业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5.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先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  三、重点工作  6.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做大做强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变革。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  7.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发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养培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  8.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一批企业实践中心;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建在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教育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  9.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牵引,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支持技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10.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持续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支柱产业和人才需求,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平台。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职业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开发一批教学资源、教学设备。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推进专业化、模块化发展,健全标准规范、创新运维机制;推广“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1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并作为考核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职业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2.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承担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标准研制、项目论证等工作。教育部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健全落实机制。支持地方建立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机构,整合相关职能,统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13.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支持地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  14.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各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典型经验,做好有关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教师节等重要节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挖掘和宣传基层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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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0-0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 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现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月8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服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需求,服务企业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需求,鼓励相关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深化与高校产学合作,促进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管理服务的多方协同,培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第四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教育部是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有关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和指导项目规范运行;  (二)组建并指导专家组织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成果交流等工作;  (三)指导开展指南征集、项目遴选、过程监管、结题验收、成果展示等工作。  第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区域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合作的政策措施;  (二)指导本区域高校积极参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做好过程监管、优秀项目推选等工作;  (三)指导本区域相关专家组织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成果交流等工作。  第七条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高校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二)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三)负责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论证、遴选、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选等运行管理工作;  (四)负责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总结工作,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第八条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布项目指南,接受高校项目合作申请,开展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合作意向对接等工作;  (二)规范项目运行,严格过程管理,确保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软硬件等资源及时足额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第三章 项目指南征集与发布  第九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年度征集重点领域和批次,面向企业征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  第十条 支持鼓励符合下列要求的企业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至少2年,在所属行业及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力量和研发实力,业务稳定、业绩良好,注册实缴资金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  (二)参与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并能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良好报告,且未发现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禁止性行为。在相关领域具有与高校开展合作的良好基础,有2名(含)以上合作高校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材料;  (三)鼓励企业每批次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总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软硬件等投入)。实际支持资金作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项经费,不附带附加条件;  (四)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符合参与要求且有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编制提交项目指南。指南应包括支持项目类型及规模、申请条件、建设目标、支持举措、预期成果及有关要求等内容。指南应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与产业发展需求、企业人才需求、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相结合,预期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可考核性。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之上进行资助,资助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等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项;  (二)师资培训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项;  (三)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项;  (四)申请条件应公开、透明,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高校;不得指定合作高校,不得强制要求高校建立联合实验室、提供软硬件及资金配套、挂牌等;  (五)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组织专家对企业材料和项目指南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第四章 项目申请、论证与立项  第十五条 高校根据项目指南,组织师生自主进行项目申请,做好申请项目的遴选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根据项目指南约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并将校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企业每批次立项数量不应少于2项;高校提交数量超过指南发布项目数量时,立项项目数量不应低于指南发布项目数量的50%;高校提交数量未达到指南发布项目数量时,立项项目数量不应低于提交数量的50%。  第十八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高校负责将签订后的协议进行报备。  第十九条 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立项结果进行核定,最终结果经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项目启动与实施  第二十条 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好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及时向高校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确因项目负责人调离或不能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等情况,由校企双方协商更换人选,协商不一致时可终止该项目,并将项目变更情况上报备案。  第二十二条 校企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联系,落实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承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接受并配合有关方面对项目的运行监管。第六章 项目结题验收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任务,经高校同意,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并按合作协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告验收结论。企业对项目的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  (一)按期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提供的验收资料齐全、数据真实,验收结论为“通过”;  (二)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1.未按合作协议约定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或私自更改项目研究目标、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存在尚未解决的纠纷;  4.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高校从当年申请结题的项目中,择优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项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在本区域高校推荐的优秀项目中择优进行推荐。高校推荐的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当年已通过结题验收项目数量的10%。  第二十六条 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验收结论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评估和汇总,发布本年度验收情况。第七章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  第二十七条 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企业、高校和项目承担人员依合作协议确定。  第二十八条 建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成果库,将验收通过的项目成果集中向社会公开,对优秀项目成果以适当方式展示推广。  第二十九条 充分发挥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支持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课件、案例转化,向解决方案及决策咨询方案转化,向公共服务平台产品转化。第八章 项目监管  第三十条 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试点开展、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参与企业应进一步规范、约束自身行为,坚决杜绝下列类似情况发生。  (一)在项目指南、项目结题等材料中出现不实陈述,伪造企业信用证明、专家推荐材料等;  (二)未按协议约定落实资金及软硬件资源,在合作协议约定之外,强制要求高校提供软硬件及资金配套,项目实施内容与协议约定不一致等违背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以评审费、咨询费、押金等形式要求高校交纳相关费用,因企业原因造成沟通不畅、项目执行困难等行为;  (四)借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义进行产品或服务搭售、商业推广宣传,擅自印发带有教育部及相关组织机构名称的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牌匾等不当行为;  (五)其他不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及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参与高校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下列类似情况发生。  (一)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缺失、条件支持保障不到位;  (二)因高校自身原因出现超期未完成或终止项目达到当年立项总数的30%或以上;  (三)高校相关部门未尽到财务、国有资产、纪检监察等监管职责,致使项目运行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违背产教融合精神及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坚决杜绝下列类似情况发生。  (一)提供虚假材料,对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谎报瞒报,对项目成果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以项目名义进行营利、套取教学及科研资源、以权谋私等行为;  (三)因个人原因导致项目超期未完成或终止,项目成果与预期有较大差距;  (四)私自篡改项目名称,研究内容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研究过程中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Program。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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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23-04

企业家读书会活动预告
  4月23日,企业家读书会第二届全民阅读推广者大会暨《三国演义》主题分享会即将启幕,欢迎各位书友积极报名参与!  活动时间:2023年4月23日(周日)9:00-11:30  活动地点:洛阳理工学院王城校区图书信息中心会议厅  分享嘉宾:吴涛  (历史学博士,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理事)  温馨提示:  1、活动设有互动提问环节,可提前将问题报给秘书处工作号;  2、书友可携带朋友参加本次活动(报名需备注);  3、详情请参看活动海报及公众号文章。  报名方式:长按扫描海报二维码,线上报名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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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3-02

编程教育连续4年获“两会”重点关注!开展少儿编程课正当时!
编程教育连续4年获“两会”重点关注!开展少儿编程课正当时!光哥玩乐高 2023-03-22 10:00 发表于湖北近几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而作为人工智能其中最重要的一环,科技素养、编程技术的发展也是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大力发展科学素质教育 ,加快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信息基础人才已经成为国家教育的重心之一,正因为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世界信息化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现在编程教育已经成为近两年内比较热门的话题!且越来越多的家长也开始重视孩子编程教育,让孩子从小学习少儿编程,建立的科学素养,提升编程思维以及编程学习基础!就在前不久,2023年全国两会开启,其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董事长杨杰提出“在中小学阶段普及编程教育”的最新提案。建议研发统一的编程课程体系,更加明确了编程在中小学逐步推广普及。这已经不是少儿编程教育第一次成为两会热点了。连续四年的两会中也曾有编程教育相关的热点话题,甚至一度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编程教育普及已成大势,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编程教育已经连续4年获"两会"重点关注,足以见证我国对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编程教育的重视!放眼未来,少儿编程普及化已是大势所趋!所以,无论是少儿编程机构想拓展编程课,还是素质教育机构想开展少儿编程课,现在都应该开始行动啦!紧抓编程教育红利期,方能抢占先机,抢占市场!https://mp.weixin.qq.com/s/dvYHfp8KBgGSmxTyPh5Y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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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18-04

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在郑州市调研
  新闻整理自河南省新闻联播   3月30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到郑州市调研,强调要扎扎实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特别是郑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高品位建设,增强对全省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马懿、穆为民参加调研。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内,工作人员正紧张有序地为群众办理业务,王国生询问现场群众办事是否便捷。他对自贸区负责人说,要深刻理解总书记关于深化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制度创新上不断实现突破,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制度创新的种子在更大范围内开花结果。   综合服务中心内由陆港公司负责运营的“一带一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入驻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的企业提供郑欧班列在线订舱、箱源、货源、车源和库源信息服务、多式联运物流服务等,为中小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提供支持和助力。   王国生调研了郑州国际陆港建设和郑欧班列开行情况,当得知中欧班列(郑州)实现每周“去八回八”满载均衡对开,王国生强调,要用好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优势,提升运营水平,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河南品牌。   郑欧班列实时运行路线图   在郑欧班列快速发展的同时,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大力发展“以运带贸,以贸促运,运贸一体化”战略,自建采购团队在郑欧班列沿线采购当地市场上的优质商品,采用郑欧班列全程恒温冷藏运输,抵达郑州后线上(班列购)线下全渠道销售,让消费者享受到世界范围内的优质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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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18-07

中欧班列(郑州)开行五周年: “河南快车”领跑“陆上丝路”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延辉   大道越平川,亚欧一线牵。五年前的今天,满载着沟通的希望与开放的梦想,中部地区首条直达欧洲的货运班列——中欧班列(郑州)正式开行。沉寂千年的丝路古道,驰骋起“河南快车”。   东联西进,融通亚欧。近年来,河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成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多作贡献”殷殷嘱托,提升开放通道优势,夯实中欧班列(郑州)综合竞争力,在雄浑高亢的“一带一路”建设交响乐中奏响了“河南强音”。   5年,1800多个日夜,中欧班列(郑州)在奔跑中不断提速,完成一次又一次跃升:从最初每月去程一班到如今每周“八去八回”,集货半径从最初的500公里到现在的1500公里……中欧班列(郑州)已成为中欧企业眼中的“黄金班列”,网络遍布欧盟和俄罗斯及中亚地区24个国家126个城市,境内合作伙伴2300多家、境外合作伙伴780多家,承运货物种类1300多种。   郑欧班列源源不断拉回欧洲“洋货儿”(本报资料图片)   宛如一串流动的珍珠,中欧班列(郑州)在“一带一路”上和中欧贸易间熠熠生辉。截至目前,中欧班列(郑州)已累计开行1347班(769班去程、578班回程),总累计货值69。71亿美元、货重67。35万吨,其载货量、满载率、集疏网络覆盖区域及市场化综合运营能力稳居全国中欧班列前列。   惟创新者强。五年来,中欧班列(郑州)在创新发展中不断升级,已悄然“变身”中欧班列中信息化程度最高的“数字班列”,开放通道优势日益凸显。从最开始找货源出门揽货,到客户“送货上门”,再到现在客户直接在订舱系统上“订舱”,在平台系统提交资料,把货物交给班列运营主体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当“甩手掌柜”即可。   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的货运专列   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节拍,中欧班列(郑州)“茁壮成长”“开枝散叶”。如今,班列境内境外双枢纽和沿途多点集疏格局日渐完善,中亚、东盟的分支货源通道相继开辟。中欧班列(郑州)已成为中欧物流大通道上唯一一列高频次往返满载、均衡对开的中欧班列,同时也是国内唯一实现国际集装箱冷链业务常态化的班列,有力构筑起河南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拓展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盛夏傍晚,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一趟满载“中国制造”产品的中欧班列(郑州)伴着彩霞整装出发,驶向万里之遥的德国汉堡。一路上,它会和若干满载“丝路洋货”的回程“小伙伴”擦肩而过,演绎出陆上丝绸之路的“最美和声”。   改革开放是决定河南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互联互通、互赢共利,越跑越快的中欧班列(郑州)不断拓展着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让河南在与世界携手中更加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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